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:
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《关于公布2011年度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粤人社办〔2012〕38号)要求,现将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科目名称及专业类别 |
试卷满分 |
合格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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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分 |
6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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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分 |
78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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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分 |
78分 |
专业工程管理 与实务 |
建筑工程 |
160分 |
96分 |
公路工程 |
铁路工程 |
民航机场工程 |
港口与航道工程 |
水利水电工程 |
市政公用工程 |
通信与广电工程 |
机电工程 |
矿业工程 |
二、合格名单
按上述标准,我市201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数为75人,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合格证明合格人数为19人,合格名单详见附件。
三、请各区接到本通知后,尽快将考试成绩通知考生,并做好资格证书的领发等工作。
附件:
二○一二年三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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