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20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,为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绿化,实现裸露土地的植被全覆盖,有效解决“因裸致脏、由露扬尘”问题,防治PM2.5,我省组织制定印发了《山东省城市裸露土地绿化技术规程》(以下简称规程),以提高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的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,其中明确土地闲置3个月必须绿化。 据介绍,城市裸露土地是城市扬尘产生的重要来源,将其绿化对治理PM2.5、改善空气质量、美化城市环境具有重要意义。 在绿化植物选择方面,《规程》建议以乡土植物为主,优先选择速生、抗性强、绿化覆盖效果好、苗源充足的植物。施工方式简单易行,便于养护管理。绿化效果应兼顾四季,注重冬春季土地的有效覆盖。 对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范围内的临时闲置土地,应优先考虑建设区域性公园游园或公共绿地;其他短期闲置用地,提倡播种耐粗放管理的草皮、花卉进行绿化;较长期闲置用地,提倡播种乡土树种或栽植小规格苗木,形成苗木储备地或片林。对有既定用途,“征而未建、拆而未建”的地块,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者必须实行临时绿化等。 《规程》还规定了各种裸露土地绿化验收标准,其中临时闲置土地绿化率应不小于95%,成活率应不低于90%;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绿化率应不小于95%,成活率应不低于90%。室外公共停车场绿化覆盖率应不小于75%。城市道路绿地,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%,地被植物盖度应不低于9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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